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关于
动物侵权的法律条款,具体内容涵盖如下多个层面:1)当被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时,动物养殖人或管理者有义务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2)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即能提供充足
证据表明损害结果系受害方故意或严重过失所致,才能免除或降低动物监管者的
赔偿责任;3)如由于管理制度难以遵守,无法为动物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动物养殖人或管理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4)对于被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若其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动物养殖人或管理者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5)如果动物在被遗弃、
逃逸期间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原动物养殖人或管理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6)若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是因为第三方的过错,受害方可选择向动物养殖人或管理者要求
赔偿,亦可直接向第三方提出索赔;7)在动物养殖人或管理者赔偿之后,他们有权向第三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