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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事宜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机关进行办理。
申办此项业务时,申请人须向上述机构提交满足相应规定的各类证明文件,例如,个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向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力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关于本人未婚情况的证明文件,且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或是得到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的外国人本人所持有的同样证明文件的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如果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的外国人本人亲自前往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未婚情况的证明,也需要具备这样一份被认证过的证明文件。
至于准确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我们建议您通过查阅当地民政部门官方网站或者致电详细了解与查询。
最新修订: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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