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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起诉状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鉴于离婚案件之特殊性质,为保证诉状真实反映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表示并充分证实诉讼请求获得认可,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亲自签名。
然而,若因事出有因无法实现,便需要提供确实的授权委托书,且被代理人需严格按照授权事项范围行使代理权进行签名。
反之,若未经授权擅自让他人代替签名,则可能导致诉状失去法律效力,进而影响法院的审理进程甚至可能面临不予立案或者要求补充修正的风险。
因此,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诉状作为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性文件,对于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及主张至关重要,必须确保签名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最新修订: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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