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偷
逃税款”,指的是纳税人通过
欺诈、掩盖事实等方式开展
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完全拒绝申报,从而规避缴纳应当上交的税款。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偷逃税款行为的定义和惩罚措施是明确的。
如果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
数额较大且占据了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处罚;若其逃避缴纳税款的
数额巨大且占据了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处罚。
然而,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之后能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同时已经接受了相应的
行政处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纳税人将不会再受到进一步的
刑事追究。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在过去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曾遭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及以上的行政处罚,那么上述免责条款将不再适用。
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法院将会对偷逃税款的金额、所占比例、
行为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及时补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