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司法
管辖权往往须在
侵权行为地点或被告居住之地的地方人
民法院行使。
侵权行为地这一范畴既包含了实际施行侵权行为之处,也涵盖了
侵权商品的存储区域及已被查封或扣押的场所。
在涉及到
级别管辖的问题上,普通的
商标侵权案件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然而,对于那些重大的涉外案件以及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则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如果涉及到
驰名商标的认定问题,那么通常会由省级行政单位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下属各级人民法院肩负其责。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
管辖法院究竟应当置于何处,还需要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形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