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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可以贪污物品吗

贪污罪同时可涉及其对象——贪污物品,这是一个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运用职权之便,采取侵吞、盗窃、诈骗或是其他不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在此定义下,公共财产包含范围广袤,远远超出了货币的范畴,还包含了公共所拥有的一切物品。
比如,公职人员依仗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属于公众共有的房地产、汽车、设备等贵重物品,亦可被视为犯罪行为中的贪污罪。
判定贪污罪成立与否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借助于其职务赋予的权力,实施对公共财产的非法占有,并且这种非法占有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达到违法情节严重的地步。
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被认定为贪污物品的价值评估,将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评估标准进行确定。
最新修订: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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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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