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
人身伤害等级,其从低到高依次划分为第十至第一级。
如此划分主要取决于受害者体内部器结构是否遭受破坏,以及这些损害所引发的功能性障碍,进而对受害者的医疗和养护需求产生怎样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其中,第
一级伤残所带来的影响最为严重,包括但不限于植物人状态、四肢完全瘫痪等情况。
而第二级
伤残虽无法与第一级相比,但同样属于较为严重的伤害,诸如大型智力缺陷等。
第三至第
五级伤残虽然损伤程度逐步减弱,但由于其对日常生活能力的影响相对较大,故而同样不可忽视。
至于第六至第
十级伤残,虽然损伤程度相对于前几级来说较为轻微,比如轻度智力障碍、部分肢体功能受限等,然而仍然值得我们关注。
所有的
伤残级别判定,都是经过具备相关资格认证的
司法鉴定机构,依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一准则,结合受害者的
病历记录、医学诊断证明书、各项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严谨的科学分析及综合评估后得出的结果。
在
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过程中,
伤残等级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参考因素,直接关系到
赔偿金额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