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详细规定,承担组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宜的医学会,应该在接到
当事人提交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相关资料、书面陈述以及答辩意见之后,于45个自然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且编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书。
然而遇有复杂性情形,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到90天。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实际的鉴定时间可能会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例如鉴定所需材料的完备程度、
医疗纠纷的错综复杂程度,以及鉴定机构的工作效率等等。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收到鉴定结果,您有权向相关部门查询鉴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