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的分配上,我们遵循着如下五个核心原则:首先是
遗嘱的优先性,这表示只要被
继承人有生效的遗嘱,就应该遵照遗嘱中的指示来分配遗产;接着是
法定继承原则,当存在无遗嘱或遗嘱无效的状况时,我们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特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遗产的分配;在这个过程中,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主要包括
直系血亲诸如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涵盖了
旁系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对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来说,他们所能
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该保持平等;此外,我们还秉持特殊照顾原则,即在分配遗产时,我们会特别关注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最后,我们坚持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承担了主要
抚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
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无法获得任何份额,甚至可能面临被剥夺部分或全部财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