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屡次实施
寻衅滋事罪行者而言,这无疑是法定的
加重处罚情节。
犯罪次数累积至四次之时,通常将面临着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判决,并且还可附加
罚金。
然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
量刑决策不仅仅只看犯罪的动机、手段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等客观事实,也要综合考虑到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
自首、
立功等悔过情形,以及他对自己所犯下罪行的认识态度等等多方面因素。
若四起寻衅滋事事件都导致了人员受伤乃至死亡,或给
公共财产带来了重大的
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那么其量刑自然也就更加严苛。
与此同时,倘若犯罪嫌疑人已经积极向
受害人赔偿损失并获其原谅等能够减轻其罪责的有利状况出现,也未尝不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最终的量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