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次
传唤程序中,
犯罪嫌疑人均有权利与律师会面交流。
律师为了援助及维护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当权益,一般都在看守所内与其沟通交流。
所谓“传唤”,即是执法部门向
诉讼当事人发出指示,要求其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受审,这是一项重要的
司法程序。
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进行首次讯问或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开始,即自动获得了可以指派
代理律师的权力。
而在接收到委托之后,代理律师便拥有了
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深度研究事例状况的特权。
然而在会见过程中,仍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看守所的严谨管理制度。
尤为须知的是,律师的会见目的在于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深入的法律咨询,全力维护其相关宪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