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纠纷的
管辖主体性质多样且复杂。
第一,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拥有处理和协调医疗纠纷的职责与权力。
除此之外,医患双方还能够参考自愿协商的方式自主解决矛盾纷争。
但若整个协商或者调解进程未能达成共识,患者有权依法向地方法院提出正式
诉讼,地方法院将会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的裁决以维护各方权益。
在特定类型的医疗
纠纷案件中,如涉及到
医疗事故的判定问题,这通常会由具有权威性的医学会组织进行审慎的鉴定工作。
同时,关于
医疗过失责任的鉴定任务,则可以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
司法鉴定机构来承担。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及其具体管辖主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及
当事人的个人意愿谨慎抉择并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