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乃针对蓄意与已知为现役军人配偶者持续
同居或缔结合法婚姻关系、从事
违法规则的行为的专门法制裁措施。
然而,
非婚生子女的出现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破坏军婚罪。
只有当存在与现役军人配偶持续同居或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时,才可能触及到这一
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下破坏军婚罪行的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惩罚。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判定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的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存在蓄意知晓并持续同居或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行为。
非婚生子女仅是一种结果,如果仅仅因为产生了非婚生子女而没有涉及到上述关键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破坏军婚罪。
在实际事例处理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考虑各类
证据以及情节,以做出公正合理的
定罪量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