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针对恶意透支贷款的定义为:持卡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超越了银行所设定的最高限额或最长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对其进行两次
催收之后,经过三个月的时间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
对于该类行为的判定,需要综合考量持卡人的透支金额、透支后的具体表现以及其还款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若持卡人明知自身无足够的还款能力却依然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所得资金,甚至在透支后选择逃匿、更改联系方式,躲避银行的催收工作等,均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在此情况下,如果恶意透支贷款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将会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将面临相应的
刑事处罚。
这是金融行业内一种极其严重的
违法行为,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足额还款,维护个人良好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