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对于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裁定将会结合众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首要考虑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真实意愿及父母双方各自具备的
抚养义务能力与
抚养条件。
尽管男方与女方存在其他外遇行为,这类行为在审判中的确可能起到一定量的参考作用,然而决非是决定性的影响力。
核心焦点依旧在于分析何方能够为孩子创造更为稳固、有利的成长环境。
若是孩子尚未满两岁,按照惯例应优先判由母亲承担抚养责任。
而对于已满两岁但不足八岁的孩童来说,这里就需要综合思考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受教育水平以及双方的陪伴时间等。
对于年满八岁的孩童,他们自己的意愿将会获得极大程度的尊重。
假设您能够证明男方的出轨行为很可能会对孩子的生活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抑或是您本人在抚养履行责任及其具体条件方面显示出更大的优越性,那么赢得三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将会有所提升。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往往会避免将三位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权全部判归某一方所有,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