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黑龙江省侵占罪的标准怎么界定

黑龙江省侵占罪的标准怎么界定

侵占罪这一概念所涵盖的含义是从非法角度出发,去占有他人委托你保管的财务、遗失物品或是被埋藏起来的东西,而且这种行为必须涉及到一个比较大的数量,同时当事人也必须拒绝把这些财物归还给原先的拥有者,这样的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侵占罪。
在我们的黑龙江省,对于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衡量标准,我们通常会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这个标准一般来说是以1万元人民币作为起点。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过程中,我们还会全面地考虑到侵占的手段、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以及行为人是否有主动退回赃款等多方面的因素。
即使侵占的财物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如果存在多次侵占、拒绝归还、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话,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
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我们会从整个事例的各个层面来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最新修订:2024-09-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