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的
民间借贷纠纷事例,法院通常会将事例交付被告所在住所地或者
合同义务履行地的司法机构进行审理。
其中,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
户籍所在地,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
至于合同义务履行地,若双方在
借贷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那么便应以该约定地点作为依据。
然而,若双方并未对此作出约定或约定不够清晰明确,则应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义务履行地。
举例来说,当
出借人向
借款人请求偿还借款时,由于出借人作为
债权人属于接收货币一方,因此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具有
管辖权;反之,倘若借款人主动要求归还借款,那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则有权对事例进行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确定的具体
管辖法院需依照特定情形及其适用法律规范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