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不同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且检验、鉴定期限通常不超三十日,复杂情况经批准延长最长不超六十日。
2.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依据,当事人及时跟进很有必要。及时跟进能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事故责任认定情况,以便采取后续措施保障自身权益。
3.建议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主动与交管部门保持沟通,了解事故处理进度。若对检验、鉴定结果有疑问,可依法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同时,妥善保留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为可能的后续处理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