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在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和便利条件,通过侵吞、
盗窃、诈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
犯罪行为。
以下几种行为通常会被视为贪污罪进行
定罪量刑:利用自身作为
公共财物主管、管理者或经手者的权力和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采取
伪造单据、篡改账目、销毁凭证等手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
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或从事非法活动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贪污罪的认定,必须全面考虑到
行为人的主体身份、主观意图、客观行为及其所侵害的客体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同时还需具备充足的
证据予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