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
当事人进行会见活动与法庭开庭时限之间并无必然性的因果关系。决定法庭开庭时限的主要因素有多方面,如事件的繁琐程度,法院的公务安排,以及
证据搜集与核实等环节。概括地说,普通的民事事件或许几个月之内即可步入庭审阶段;至于
刑事事件,则需要经历从侦查、
审查起诉至审判的漫长过程。在刑事事件中,
侦查阶段往往占据了大部分时间,随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亦需耗费一定的时间。当法院正式受理事件之后,便会依据其自身的工作计划及事件的具体状况来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向相关当事人发出通知。然而,以上所述的时间均非绝对固定不变,具体的情况还需结合事件的实际发展进程来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