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程序执行期间,所提交的
证据通常应依照惯例提供给被告进行查阅。这一做法旨在
保证诉讼的公正性及对抗性,以确保被告方能充分地对原告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询并做出有效回应。根据中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所有参与方必须在指定的
举证期限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而人民法院也需负责收取所有证据材料,并对其进行编号,详细记录每份证据的名称、数量、页码及其接收日期。同时,还应当将上述证据材料发送至相对方
当事人手中。然而,鉴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存在,比如证据可能关联着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者涉及公民
个人隐私,在经过申请并通过法院严格的审查批准后,才得以免于向对方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