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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刑事拘留依据什么执行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各类事件,在进行侦破流程过程中所适用的一项紧急性法律手段,其目的在于在调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疑似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处理方式。关于此类措施在中国大陆各省市自治区及其他地区的实施依据,主要参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以清远市为例,该市对刑事拘留的执行,亦严格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详细规定而进行。具体而言,公安部门针对以下任何一类情形的现行犯或具有严重犯罪嫌疑的人员,均有权立即采取暂行拘留措施:1)正在为犯罪准备过程中的行为者,或者在犯罪行为完成之后立刻被发现并拘捕的人员;2)已经被受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确认存在犯罪行为的人员;3)在私人物品或居所内发现可证实犯罪的证明文件;4)实施犯罪行为后有意图自我了断或逃跑的嫌犯;5)可能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词行为的嫌犯;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不明确的人员;以及7)有流窜作案、连续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临时性法律手段,其期限制约通常不得超过 37 日。
最新修订: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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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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