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事件的调查阶段,普通民众并无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权力。依据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要求,
犯罪嫌疑人在受到公安机关的首次询问或遭实施
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时候,便享有了委任辩护律师的自由权。而作为犯罪嫌疑人的
辩护人身处侦查过程中时,其所应扮演的角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有权为可能涉及
犯罪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其次,他们有资格代表被告人和检举方进行
申诉或控告,以维护被告人的权益;再次,他们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性措施;最后,他们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被告人所涉罪行及事件的相关详细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然而,能够行使上述权利的辩护人,通常仅限于具备律师身份的专业人士。在
侦查阶段,普通民众无法直接与犯罪嫌疑人见面,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刑事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避免事件信息的不必要泄露,同时也尽可能减少对
证据收集的干扰。然而,被告人的
近亲家属等人仍可通过合法渠道向公安机关了解部分基本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