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
逮捕后的审判时间并无固定的准则。一般而言,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
刑事事件的调查和
拘留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而若遇案情复杂或期满无法结案且具有重要特殊性质的事件,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在批示许可下延长一个月,不过对于那些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且涉及重大复杂情节事件、大型
犯罪团伙事件等,其期限还可进一步延长。至于检察院对事件进行
审查起诉所需的时限,通常规定为一个月;然而,若事件属于重大、复杂类型,则
缓期可再延长半个月。法院接到
公诉事件之后,须于合理期限内做出审判决定,通常为两个月以内宣判完毕;当然,对于可能涉及
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纠纷,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情况之一的事件,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三个月。最终的
开庭时间需要结合事件的复杂性、
证据收集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