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追诉时效的中断,其具体含义为在追诉时效期间之内,由于
犯罪嫌疑人又实施新的
犯罪行为,从而使得对前一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得以中止,并且前一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将自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至于追诉时效的延长,则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首先,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了
立案侦查程序,或者人
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相关事件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他们将不再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其次,如果
被害人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却未能依法
立案处理,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总的来说,追诉时效的中断是因为新罪的出现而导致前罪的时效需要重新计算,而追诉时效的延长则是由于特定的情况出现,使得犯罪嫌疑人可以免受原本
追诉期限的限制。这两者的适用情境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确保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
法律制裁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