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刑事法律层面的
诉讼进程中,倘若被告人坚持否认其涉案行为,同时控诉方无法拿出有力且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被告人所犯下的是诈骗罪行的话,依据我们现行法律的“
疑罪从无”原则,我们应裁决被告人
无罪释放。然而,若控诉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虽然尚未具备充足性和确凿性,但却仍有可能构建出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确实施了
犯罪行为。即使在此情况之下,被告人仍坚决否认其罪行,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他进行
定罪量刑的判断和决定。然而,由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可以被视作是判定
量刑轻重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如果他们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通常并不能获得
从轻处罚的机会。总的来说,对于被告人是否应当被定罪以及应当接受何种程度的惩罚而言,最关键的因素还是要看证据本身的证明效力到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