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处于
存续状态中时,当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知情同意便作出了借款行为时,需要进行全面深入地考虑各种复杂的因素才能制定出适当的处理策略。首先,有必要明确这笔借款是不是针对夫妻共
同居住生活或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是否源于夫妻彼此之间共有的意愿表达而产生的。一旦答案为否定,那么可以总结说,这个时候产生的
债务通常会被一律视作举债人的自行负担的债务。然后,如果
债权人坚持认为这个债务应该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他们需要负起举证的责任,来证实这个债务主要是用到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他类似目的所需的。在这种状况下,作为不知情的一方,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去搜集相关的
证据,例如那些能证明这个借款并未使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凭证。如果不幸涉及
诉讼纠纷,就应当向法院明确阐明自己对于这个借款毫不知情,并且这个借款没有被用于任何与家庭共同支出有关的方面。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以防由于情况不明确而导致的法律风险。总的来说,针对这类问题的准确认定和妥善处理,我们必须根据每一个特定的事件所提供的证据及法律规定展开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