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的罪责在法律上是明确定义的,并不存在所谓“种类”之别。然而,从拐卖儿童的实际操作过程以及其所涉及的情节出发,可以发现它可能呈现出多样的形式,例如诱骗、挟持、收买、贩卖、运送及转手婴儿等等。在司法实务中,要判定
行为人是否触犯了拐卖儿童罪,关键就在于他/她是否怀抱着出售儿童的意图,并实际采取了上述任何一种行为。拐卖儿童的行为明显地侵犯了儿童的
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这个重大权益,因此被我国
刑法视为应受到严厉制裁的
犯罪行为。一旦经过严格调查取证后证实,涉案人员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重刑监禁等严厉
刑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