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逮捕行径的过程中,
家属有权利
代理当事人委托律师提供服务。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从
犯罪嫌疑人首次受到
侦查机关的讯问或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拥有了委托
辩护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于那些正在
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人的请求,那么看守所必须立即将此请求传达给负责事件处理的部门,而这个部门也应该尽快地将这一请求转达给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律师事务所。当家属代表当事人委托律师时,他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来确认自己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并且要签署正式的委托手续。一旦律师接受了委托,他将有权依法
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以及辩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