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集资诈骗罪的
刑事责任标准在福建省与中国大陆其他区域内保持高度一致性。
行为人应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
欺诈手段组织实施
非法集资,如果涉案财物达到法定
数额较大的情况,则将面临三至七年的
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
罚金刑罚惩处;倘若涉案财物数额增长至巨大甚至出现其它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七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加上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惩罚。其中,“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通常为集资诈骗所得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含)以上;而“
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通常设定为集资诈骗所得金额在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在实际
量刑中,将结合案情本身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程度等多方面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