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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谁负责

当公安机关决定对某案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执行这一任务的责任通常将交给该事件领导人所领导的部门来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权力源自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 当公安机关在事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后,只需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即能立刻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然而,在实际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所在地区的派出所才是主要的执行机构。这个执行机构首先会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要求他们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则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等等。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这些规定,执行机关将会立即通知决定机关,而决定机关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或者对保证人进行罚款,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
最新修订: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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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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