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阶段受到传讯,并非一定命中注定地会遭到
拘留收押。传讯乃是国家
司法机关遵循法律程序,以规范化的方式将涉诉
当事人召至特定时间段与指定场所,接受事件调查所需采取的一种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措施。倘若受传讯者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条例规定,真诚地配合事件的审核调查,那么通常并不会遭受拘留之灾。然而,若发现有取保候审之人在规定范围内违规操作,例如筹划自杀行为、妄图
逃逸避罪,销毁或篡改重要
证据,阻碍
证人提供证词等恶劣行为,或者受到传讯后未能准时按规定到场参与事件审理,也无法提出合理的未能准时出庭的理由,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面临
强制措施的调整,即由原先的取保候审转为拘留收押。总而言之,是否需要对某位取保候审人员实施拘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事件已经尘埃落定,受传讯者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