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门
办理取保候审程序中,通常需要向相关单位或个人邮寄发送如下四类文件资料:第一种为《
取保候审决定书》,此乃决定对
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取保候审
强制措施的正式法律文书;第二种为《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该通知将被送达到执行机构,例如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等;除此之外,还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的告知性文件,如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告知书等,旨在明确被取保候审者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值得一提的是,实际邮寄的文件种类可能会因为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各地执法实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