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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网络开设赌场罪如何量刑

在江苏省境内,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程度。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的罚金。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通常可以判定为情节严重:抽头渔利金额累积超过人民币 3 万元;投注金额累积达到人民币 30 万元;参与赌博人数累计多达 120 人以上;或是建立了赌博网站之后,通过提供服务予他人进行组织赌博,且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 3 万元等等。相比之下,情节较轻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事惩罚,并需附带缴纳罚金。比如,抽头渔利金额累计未满人民币 5000 元;投注金额累积未超过人民币 5 万元;参与赌博人数累计未满 20 人等等。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认罪悔过态度以及是否有立功表现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最新修订: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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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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