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司法
法规,涉及
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设置为三年。该三年的起始点按照惯例应自
出借人对其权益受损以及
借款人所知或理应所知的日期开始进行计算。然而,倘若双方已经预先设定了还款期限,则
诉讼时效将会从这段
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值得特别留意的是,在此基础上,若在此三年的
有效期内,出借人曾通过口头或书面手段向借款人提出过索偿请求,例如要求偿还借款等,那么诉讼时效将被视为已被中断,并自此中断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另外,如遇特殊情形,人
民法院有权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