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谅解书要到检察院写才有效吗

谅解书要到检察院写才有效吗

在多数情况下,被害方或其家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向所签署的谅解书并不以特定的书面格式为存在条件,亦即谅解书在何处撰写并无绝对要求。谅解书乃是刑事事件当中,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向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表示宽恕与理解的一种专用文书。其真正的重要性取决于其中所包含之内容及其表达方式是否能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完全同步一致。通常而言,只要谅解书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出被害方或其家属的内心意愿,清晰明了地表达出他们对于事件的看法与态度,受到他们的亲手签字盖章确认,那么无论是在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工作期间,还是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活动时,甚至是法院展开审判程序之际,这份谅解书都具有依法产生并生效的法律效力。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丰富多样的实际司法实践过程当中,由检察院或法院等部门起草出具的谅解书往往会对该案作出何种处理方面产生更为直接、显著的影响。
最新修订:2024-08-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