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面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首先,
从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官方调查机构的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刻开始,律师便享有了与其会面的权利;其次,当事件进入到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后,律师同样可以依照相关
法规进行会面;再者,在
侦查阶段,如果事件涉及国家机密,那么律师的会面必须经过
侦查机关的批准方可进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面主要目的在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做充分的准备工作等等。在进行会面时,律师需要携带自己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