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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关于盗窃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若行为人涉嫌盗窃公私财物且价值达到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者,则将构成这一犯罪的“数额较大”情节,这种情况必须进行立案追究责任。然而,在此基础之上,为了体现对特殊群体如刚释罪犯、未成年人犯罪、连续违法行为者、洪涝灾害中的不当行为、社会治安问题爆发期内的犯罪、拾荒者盗取他人财物、孤寡老年人和残障人士财产被窃、医院内病人及其家属的物品被盗、灾害专用物资被盗、公共服务资金被窃以及其他基于特定原因未达到起刑点而应受到惩罚的行为的宽容政策,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当这些情况发生时,“数额较大”的刑罚标准可以依据前面所述的起点线标准的50%来设定,即一千元及以上方可视为符合刑罚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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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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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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