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判决执行专题 > 不打官司直接执行可以吗

不打官司直接执行可以吗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通常并不允许未经诉讼或者其他法定程序便直接实施执行行为。执行程序的展开通常都是基于已生效且具备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如由法院所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商事仲裁机构所做出的仲裁裁决书等等。若是没有此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依据,反而径直进行执行,那么无疑将违反法定程序,从而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然而,依然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形,譬如当事人双方能够就相关事项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和解协议,并且该协议已经过了公证程序。总而言之,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若未按照法定的前置程序获取到有效的法律文书,那么几乎是无法实现直接执行的目的。
最新修订:2024-08-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