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我能够向您详细解释,关于律师前往看守所拜见
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次数,现行相关法律并未明文设定严格的限制条款。从理论上来讲,只要其行为符合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基本原则,且有利于事件的顺利推进与妥善处理,那么依据事件工作需求以及案情发展状况,律师便可依法多次进行会见。然而在实务过程中,常常需要根据事件繁简程度、推进进程以及看守所有关规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以合理安排会见事宜。在事件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乃至审判阶段,律师均有可能因了解事件详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等原因而进行会见活动。总而言之,会见次数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事件实际需求以及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