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配偶债务是连带吗

配偶债务是连带吗

一般而言,在配偶相互之间的婚姻有效存在期间,任何一方,无论其为丈夫抑或妻子,若以自己的个人名义负担了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原则上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并由他们共同承担起连带的清偿责任。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这笔债务可能会转化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首先,当夫妻中的任意一方能够清晰地提供书面证据来证明确切地证明债权人债务人已经明确约定这笔债务为某个人单独承担时;其次,当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进行约定,并将上述财产归属各自所有,且这个约定得到债权人的理解和认可的时候;再次,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与第三者合谋,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最后,当某一方在从事诸如赌博、吸食毒品之类的非法活动中,因这些行为所带来的债务。总的来说,要判断配偶所涉及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必须综合考虑一系列复杂的因素,包括债务的性质、资金使用的目的、夫妻双方的约定以及债权人是否提前知晓相关信息等等。
最新修订:2024-08-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