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罪”,它的全称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安徽省司法实践当中,对于此类
犯罪的
立案标准,主要是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进行考虑和评估:首先,
行为人为三个或以上的犯罪对象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其次,行为人在支付结算环节中涉及到的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再次,行为人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向
犯罪团伙提供的资金总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此外,行为人通过参与
犯罪活动所获得的非法收益,累积起来至少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最后,如果被帮助的犯罪对象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即便行为人没有达到上述的具体数额标准,也有可能会面临被
立案调查的风险。同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确实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程度,但是相关的
涉案金额总计已经达到了上述标准的五倍以上,或者说已经引发了特别严重的后果,那么同样需要按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来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