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行径在法律范畴内属于
违法之举。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若
行为人办理银行卡并转借或出租予他人用于诈骗信息的传播,有可能被判定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体而言,该
罪名是指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倘若行为人在明知他人将利用所办理的银行卡进行诈骗信息的传递时,依然提供办卡协助,那么他将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但不仅限于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等
刑事处罚措施。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广大民众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此类行为,以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