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钱罪的法律责任判定,其主要依据的标准大致如下:第一,明知所涉及的款项属于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
金融诈骗犯罪的收益及收益产生的利益,这种明知包含了对相关事实的认知和推断出易让人怀疑的结果的了解。“明知”不仅指直接掌握或明确知道某种情况发生,也包括应有认识而未能认识到的情形;其次,存在有下列行为之一来掩盖或隐藏这些犯罪收益及其来源和性质,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越国界转移资产等等;再次,洗钱罪的适格
行为人为普通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
企业法人或非
法人团体,整个过程可能是个体单独实施,也可能是单位领导指挥下的行动小组完成;最后,在主观上应具有故意性,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
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这种认识是内化于心的。在实际判断中,会通盘考虑各类
证据以及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