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特殊情况之外,身为父亲的
个人债务通常并无必要由其儿子进行偿还。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可以得知,
债务的性质通常具有其特定性和相对方位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谁借出的钱,谁就应当进行还款”。然而,假如某个儿子成为了其父辈的
财产继承人,那么他就需要对父亲生前债务在其所
继承财产的范围之内进行补足和清偿。举例来说,如果一个父亲生前的债务为100万元,而他的儿子由于继承而获得了价值为50万元的遗产,那么这个儿子就需要在这50万元的财产范围内,对其父亲的债务进行清偿。反之,如果这个儿子选择
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也就无需承担任何债务的清偿责任。总的来说,儿子是否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主要是看他是否继承了遗产,以及他所继承的遗产数额究竟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