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则上,
自然人独资形式成立之公司所涉及的
债务问题,首先应由该公司依赖其所有财产予以负担。然而,若发现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财产无法充分覆盖所需偿还的
债务,此时,若哪位股东不能提供有力
证据证明公司与自身的财产相互独立,那么这位股东将被要求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起
连带责任。在实践过程中,判断某位股东是否需要
承担连带责任的关键因素在于其能否成功地证明公司财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换句话说,一家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清晰明确的财务流水记录的公司,往往更有可能赢得
债权人的信赖。总而言之,法律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公司应对其所欠债务承担主要的
赔偿责任;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也需要共同分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