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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不起诉必须经过补充侦查吗

证据不足不作为刑事诉讼事例提起公诉并不意味着必须经过补充侦查程序。在事例审查起诉的过程中,若检察机关认为审案所得证据尚显不足,他们有可能会先行决定将事例退回给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工作,或者直接作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裁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仅限于两次以内。若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事例仍因证据不足而达不到起诉的法定条件,那么检察机关就应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反之,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现有的证据已经足够用来判断该事例的证据是否充足,以及是否能够满足起诉的标准,那么他们也有权不经补充侦查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总而言之,检察机关是否需要经过补充侦查来处理事例,主要取决于他们对于事例证据状况的全面、深入的评估和判断。
最新修订: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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