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
商标侵权的判决,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考虑和分析。首先,必须深入研究
侵权行为的特性、严重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害性影响等等。根据普遍原则,如果销售的是明知存在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之嫌疑的商品,并且其
违法经营额已经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那么这种情况就被视为符合
刑法中规定的“
数额较大”标准,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要附加罚款。然而,如果销售商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知晓所销售的商品为
侵权商品,并且能够详细解释商品的合法来源,那么通常只会受到要求立即停止销售的
行政处罚,而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
赔偿责任。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依据全案的证据材料和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