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并未设立明确的“骚扰良家妇女”
犯罪名目。然而,与此相关的
犯罪行为可能涵盖了强制性侵犯、
侮辱罪行或
寻衅滋事等内容。对于强制性侵犯和侮辱罪行,如果通过
暴力手段、威胁或其它任何方法来强制性侵犯他人或对女性进行侮辱的话,将被判处不超过五年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在聚众或公共场合实施上述罪行且情况严重者,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处罚,即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包括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以及破坏社会秩序的,将被判处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
定罪量刑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到
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