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观上所谓的"陪伴他人抛弃婴儿致死",其行为性质实在是非常恶劣且严重,它无疑地触及了我国
刑法所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边界线。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明确规定,凡故意杀害他人的,可依法
判处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而对于
处罚较轻的情况,则可以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行政处罚。在此类事例中,虽然陪同者并未直接实施导致婴儿死亡的行为,但是他们的陪同行为却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因此他们与罪犯构成了
共同犯罪。在法院进行
量刑判决时,会全面考虑到
犯罪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陪同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大小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陪同者对婴儿死亡的结果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惩罚。反之,如果他们的作用相对较小,也会依据法律
法规接受相应的惩处。